为贯彻落实《建立健全教育、制度、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》,增强责任意识、服务意识,改进工作作风,提高工作效率,制定如下服务承诺:
一、客观公正,秉公执纪。坚持依法依纪,维护党纪国法,坚决查处违纪违法行为,严格遵守保密规定,切实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利。
二、耐心细致,规范执法。在处理信访举报工作时,坚持做到规范、耐心、认真、高效。有问题要查清楚,如属不实之词,要为当事人澄清问题,做到严谨、科学、务实。
三、实行首问责任制。对待来信、来电、来访属于首问职责范围内的,要认真负责处理;不属于首问人职责范围内的,要问明情况并及时介绍给相关人员或有关部门办理;若承办人不在,应问明情况,做好记录,过后交其妥善处理。不敷衍、推诿。
四、实行限时办结制度。对属于职责范围内的信访件,一般应在5个工作日内给予明确答复,情况特殊的力争不超过15个工作日。做到事事有着落,件件有回音。
五、坚持文明礼貌服务。做到来访人员随时有人接待,有人办理。接待办理时做到耐心、细致、热情、诚恳、周到。